关于公开征集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2021-10-27 18:34:43 浏览数:2520

各有关单位:

依据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

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推荐,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与江苏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研究会共同申报省地方标准,并于2021年4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市监标函〔2021〕68号)文件已将《青少年课外科技教育管理总规范》列入2021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之一。

为引导课外科技教育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进一步强化学校科技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征求相关单位多方意见,现决定在本省地方标准《青少年课外科技教育管理总规范》的引领下,根据江苏省地域特色和工作经验,形成系列团体标准(第一批共8个)如下:

• 科技辅导员评级规范;

• 课后科技类服务规范;

• 课外科技类社会实践培训规范;

• 课外农事科技培训教程与实践(规范);

• 科创培训大纲及认证考核规范;

• 科普培训大纲及认证考核规范;

• 全省“科学教育综合示范学校”培育规范;

• 中学生生涯规划服务体系规范。

为体现标准的科学性、民主性、权威性、实用性,发挥行业内龙头企业、培训机构等单位的引领作用,现公开征集本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共同参加标准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1.起草单位应具备本行业专业实践经验,有影响力和社会责任;

2.由起草单位推荐本单位参与标准制定的起草人,起草人应具备专业工作能力和文字功底,能保障其充分参与标准的制定过程并完成分担的任务;

3.为保障标准起草工作有效推进,起草单位自愿提供标准制订工作所需的相关经验,分担标准调研、起草制定、修改、审定、宣贯、实施、评定等的相关费用。

二、上报要求

请意向申请省地方标准《青少年课外科技教育管理总规范》的单位填写《省地方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意向申请某团体标准的单位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邮箱,并抄送至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研究会邮箱。

标准工作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确定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三、联系方式

单  位: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联系人:李  凯 13255299606 

邮  箱:jsstem@126.com

单  位: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研究会       

联系人:李棋超 17715167492    王  卿 15601580587  

邮  箱:jsdzcywzcx@163.com

附件:1.省地方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2.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江苏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研究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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