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2023-11-07 10:00:37 浏览数:124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与科技领军企业专家的联系服务,建立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商请省科协推荐民营科技领军企业高层次专家50名。根据省科协《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160号)要求,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拟开展民营科技领军企业高层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专家所在企业无失信记录。

(三)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1.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正高级工程技术职称(或相当于正高级工程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至少应满足以下2项条件:

(1)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项目。(条件一)

(2)担任企业科技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拥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条件二)

(3)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条件三)

(4)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二名完成人)。(条件四)

(5)担任全国学会(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理事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省级科协全委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条件五)

对于科技成果特别突出的企业科技专家,特别是优秀青年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专家。

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意愿和能力。

二、推荐名额 

根据江苏省科协要求,我会将酌情推荐本领域民营企业科技专家。

联 系 人:张湉

联系电话:025-86670730

 

附件: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2023年11月6日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