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优秀青少年科技教育组织工作者和科技辅导员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2021-03-23 10:03:21 浏览数:941

各单位会员:

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苏政办发[2016]60号文)中“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骨干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要求,加强与单位会员的密切联系,拓宽组织工作者和科技辅导员的视野,提升其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全省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协会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开展,应黑龙江省哈尔滨工程大学和云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邀请,协会计划组团赴黑龙江省、云南省进行科技教育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各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组织工作者、协会会员单位相关同志、各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工作者。 

2、每条路线组团20人左右,活动将根据报名顺序先后确定参加人员,如每条路线组团人数未达到20人由协会另行通知安排。

二、活动时间:

7月上旬,6-7天行程。

三、活动内容:

1、青少年科技教育发展与探索。

2、科普实践活动内容的设计与创新。

3、科普事业发展前景的展望与交流。

4、调研黑龙江省、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特色场馆、社区、中小学。

四、活动经费:

1、黑龙江省交流活动:5800元/人,云南省交流活动:5500元/人。

学术交流活动经费包括餐费、住宿费、区间交通费、专家费、材料费、场租费等,不包含大交通费用,如需协会代订机票,请联系协会秘书处。活动经费根据实际成团人数会有所调整,多退少补。学术交流活动统一安排双人标间住宿(单房差价自理)。如缴款后因故不去,相应的损失费用(酒店预订费等)自负。

2、缴纳方式:活动经费请通过银行转帐。

户  名: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开户行:建行南京建邺支行

账  号:32001598900052501726

五、报名办法:

1、参加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及缴款凭证的截屏于6月22日前发至协会电子信箱。

2、协会秘书处收到回执、身份证复印件、活动经费后,将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安排活动,具体安排将直接通知本人。

六、其他事项

活动文件请登陆协会网站下载。

协会网址:http://www.sciedu.org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423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徐卫娟(025)68155816;

刘天源(025)68155893。

电子信箱:jsqsnkj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