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标准《科技类课外培训管理规范》论证会在南通顺利召开

2023-03-01 15:26:45 浏览数:732

2023年2月24日下午,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在南通市安惠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省地方标准《科技类课外培训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论证会,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冯少东,协会理事长、南京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宋永忠,协会副理事长、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程天君,协会副理事长、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友国,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叶兵,共青团江苏省委中少部部长、省少工委副主任卜路,协会监事、东南大学校长助理、总务处处长任祖平,省教科院中小学教研室教研员卢新祁,南京市青少年宫主任潘雪华,南通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葛伟,南通市科协党组成员、主席助理庄建清等科协、团委、教育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以及《规范》起草单位代表共24人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吉春鹏主持。

会议现场

宋永忠理事长在会上讲话

冯少东副主席在会上讲话

邱霓秘书长介绍工作背景

周建中主任对《规范》内容作解析

邱霓秘书长向各位参会代表汇报《规范》研制工作的背景和进展情况,介绍了在去年6月18日召开专家研讨会并汇总出18条有价值的修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深度调研和文稿修订,今年再次邀请省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专家召开研讨会,根据专家提出的专业性意见,形成最新一版《规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供本次会议论证。她表示,将在征求本次专家的意见后,将《规范》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

随后,中国科协“做中学”科学教育改革实验项目教学中心副主任周建中对《规范》里拟写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从“适用范围、培训场所、安全与应急、组织保障、评价与改进”等方面进行了逐条详细解析。他表示,在《规范》研制过程中,结合教育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以及省科技厅、省科协出台的《江苏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基础上,前后经过15稿的修改。他表示,希望《规范》能够把握教育的“大方向”,有效规范校内课外培训和校外培训行为,开展质量监管,确保学校开展“课后三点半”和学生参与的课外和校外培训的质量,让学校、家长以及行业团体有合理且适用的依据去判断决策。

与会领导充分肯定了标准制定工作的价值与意义,并提出相关指导建议。宋永忠理事长建议《规范》中关于人员的一般要求要体现“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冯少东副主席对标准研制工作方向表示了充分肯定,他表示,《规范》可体现其引领作用,鼓励高新科技企业参与科技类校外培训,从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规范化开放大量的优质科技企业资源,实现高质量课外教学;程天君副理事长希望《规范》能够被广泛使用,并指出文稿中的相关术语、规范性的文字表述方面有待进一步斟酌完善;叶兵副处长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角度,建议对标题名称进行斟酌,内容要逐条推敲,需要更广泛地去征求学校、相关企业和机构的意见。

与会专家围绕《规范》的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潘雪华主任建议在《规范》中明确并细化科技类校外培训面向的不同阶段的对象,相关内容引入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范的标准,在《准入指引》的基础上逐渐适度提高评价指标,形成合理的评价导向,对有实力的机构进行遴选,形成行业门槛和标杆;卢新祁教研员指出《规范》中提及的培训类型和项目、内容与形式等内容,需要参考最新的国家课程标准,从科学观念,科学思维,探究实践等方面展开表述,进一步细化意外伤害处理的相关规定,补充财务管理相关的约束条件。部分参与起草工作的企业代表也积极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表示《规范》的制定有利于促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

本次论证会进一步推动了江苏省地方标准《科技类课外培训管理规范》制定工作,为下一步的修改完善工作指明了方向并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规范》的制定将有利于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有利于对进校的课外科教资源进行质量监管,引入并做好第三方评价。从而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促成常态化的有效监管机制,助推“双减”工作高质量开展,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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